关于终止无锡李善德堂中医门诊部服务协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22 16:5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李善德堂中医门诊部:
根据《无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试行)》(以下简称“医保协议”)第七十七条约定:甲方将不定期梳理连续超过 180日无结算数据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终止不符合医保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协议。
鉴于你单位已连续超过180日无结算数据,且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向我中心作出情况说明。因此,即日起,你单位与我中心签订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终止。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