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无锡北塘春申诊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06 09: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北塘春申诊所:
根据2022年《无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试行)》第七十条“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并解除协议:(七)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或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报告的;(九)被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备案证的;”。
经稽查,你单位存在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或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报告;被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备案证的行为。
根据协议约定,自2023年5月15日起解除你单位《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终止医保结算关系。
请你单位收到此函后到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综合部(信息化部)办理有关事项。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