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无锡朝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旺庄东路店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函
发布时间:2023-03-06 14:5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朝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旺庄东路店:
根据《无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第四十八条“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并解除协议:......(五)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倒卖医保药品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经稽查,你单位存在使用医保目录外用品串换为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行为。
根据协议约定,自2023年2月17日起解除你单位《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终止医保结算关系。
请你单位收到此函后到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综合部(信息化部)办理有关事项。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8日






